水库防汛应急预案
来源:《论文中国》- WWW.LW-CN.CN 时间:2010-8-1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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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
6.2.1 我市水库的防汛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展开,三座中型水库:长滩水库、莲花洞水库和向阳水库属市管水库,但已委托水库所在地蒲江、彭州、崇州代管,其防汛预案由代管县(市)编制并报市水务局审批后,由代管县(市)执行;36座小(一)型水库,157座小(二)型水库分别由水库所在区(市)县水利(水务)局管理,其度汛方案、应急预案由所在区(市)县水利(水务)局编制并执行。全市196座注册水库都要按要求逐个编制防汛抢险预案并由市水务局汇总。
6.2.2 全市水库的日常防汛和应急抢险工作由各级水利(水务)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,上级水利(水务)部门还应负责指导下级水利(水务)做好相应的水库防汛工作;各级防汛部门按职权对水库实施防汛调度,下级防汛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防汛部门的调度。
6.2.3 进入汛期以后,全市的各个水库都要严格值班制度,及时掌握和上报相关信息,水库必须严格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。
6.2.4 当水库出现一般性洪水和险情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不成很大威胁时,按属地原则,由水库所在区(市)县水利部门按防汛预案的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;当出现较大或特大洪水和险情,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一定威胁时,水库所在区(市)县水利(务)局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和下游预警或疏散。同时上报市防汛办、市水务局,市水务局及时派员赴现场指导、协调;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在所在区(市)县防汛、水利部门的指导下,认真做好水库防汛工作,一旦出现险情,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支部抢险队伍、抢险物资,投入抗洪抢险。
6.2.5 水库防汛分级响应预案要点:
6.2.5.1 蓝色(Ⅳ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保持正常值班,密切关注库水位变化,并及时向所在地防汛指挥部上报水情,一般情况由水库管理单位及防汛值班负责人处理,特殊情况报县防汛指挥部处理。水库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防汛预案执行,严禁超蓄等现象发生。
6.2.5.2 黄色(Ⅲ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进入预警值班状态,防汛值班领导到岗值班,管理人员加强对水库枢纽建筑物的巡查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并上报(中型水库的情况应向市水务局、市防汛办公室报告);水库按预案开始溢洪;县防汛指挥部进入预警状态,抢险工作由出险地政府按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支部,市级相关部门予以技术支持。
6.2.5.3 橙色(Ⅱ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进入警戒值班状态,值班领导及相关成员到出险水库现场指挥,市水务局派员到出险中型、小(一)型水库现场指导;水库溢洪量和下泄时间,由水库所在地区(市)县防汛指挥部会商并报市防指办公室同意后执行;有关区(市)县防汛指挥部进入警戒状态,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防汛指挥中心现场指挥。抢险救灾工作由有关区(市)县政府按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支部,市级有关部门全力配合。
6.2.5.4 红色汛情预警(Ⅰ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进入紧急值班状态,水库所在地政府启动红色汛情预警(Ⅰ级)预案,市水务局和有关区(市)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到出险水库现场指挥全力抢险;水库的溢洪量和下泄时间,由现场的市、县领导会商并报市防指同意后执行;水库一般情况现场的市、县领导商议处理,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案要报市防指同意后执行;一般性抢险救灾工作由区(市)县政府按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支部实施,重要的水库抢险救灾工作由市防指统一指挥,特殊情况可请求省防汛指挥部支援。
6.2.2 全市水库的日常防汛和应急抢险工作由各级水利(水务)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,上级水利(水务)部门还应负责指导下级水利(水务)做好相应的水库防汛工作;各级防汛部门按职权对水库实施防汛调度,下级防汛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防汛部门的调度。
6.2.3 进入汛期以后,全市的各个水库都要严格值班制度,及时掌握和上报相关信息,水库必须严格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。
6.2.4 当水库出现一般性洪水和险情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不成很大威胁时,按属地原则,由水库所在区(市)县水利部门按防汛预案的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;当出现较大或特大洪水和险情,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一定威胁时,水库所在区(市)县水利(务)局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和下游预警或疏散。同时上报市防汛办、市水务局,市水务局及时派员赴现场指导、协调;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在所在区(市)县防汛、水利部门的指导下,认真做好水库防汛工作,一旦出现险情,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支部抢险队伍、抢险物资,投入抗洪抢险。
6.2.5 水库防汛分级响应预案要点:
6.2.5.1 蓝色(Ⅳ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保持正常值班,密切关注库水位变化,并及时向所在地防汛指挥部上报水情,一般情况由水库管理单位及防汛值班负责人处理,特殊情况报县防汛指挥部处理。水库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防汛预案执行,严禁超蓄等现象发生。
6.2.5.2 黄色(Ⅲ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进入预警值班状态,防汛值班领导到岗值班,管理人员加强对水库枢纽建筑物的巡查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并上报(中型水库的情况应向市水务局、市防汛办公室报告);水库按预案开始溢洪;县防汛指挥部进入预警状态,抢险工作由出险地政府按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支部,市级相关部门予以技术支持。
6.2.5.3 橙色(Ⅱ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进入警戒值班状态,值班领导及相关成员到出险水库现场指挥,市水务局派员到出险中型、小(一)型水库现场指导;水库溢洪量和下泄时间,由水库所在地区(市)县防汛指挥部会商并报市防指办公室同意后执行;有关区(市)县防汛指挥部进入警戒状态,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防汛指挥中心现场指挥。抢险救灾工作由有关区(市)县政府按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支部,市级有关部门全力配合。
6.2.5.4 红色汛情预警(Ⅰ级):各水库管理单位进入紧急值班状态,水库所在地政府启动红色汛情预警(Ⅰ级)预案,市水务局和有关区(市)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到出险水库现场指挥全力抢险;水库的溢洪量和下泄时间,由现场的市、县领导会商并报市防指同意后执行;水库一般情况现场的市、县领导商议处理,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案要报市防指同意后执行;一般性抢险救灾工作由区(市)县政府按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支部实施,重要的水库抢险救灾工作由市防指统一指挥,特殊情况可请求省防汛指挥部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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